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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郑州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郑州、美丽郑州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制定郑州市2024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公园城市”建设为目标,按照开放、共享、融合理念,推进公园形态与全域城市空间有机融合,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发展新形态。紧紧围绕“增绿量、提品质、添色彩、精管理”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三标”活动,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为抓手,以公园、游园、绿道、街头绿地等项目建设为带动,不断增加城市绿地面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以绿地和文化、旅游、体育等融合发展为手段,持续推进“公园+”,不断增强绿地服务功能和吸引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升;以精细化管理提升为保障,全面提升完善城市绿地管养水平,以常态化花卉景观营造为亮点,持续打造城市景观特色;着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适应、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推进美丽郑州建设为目标,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强力推进公园游园、绿道、河道绿化和街头绿地建设,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年度新建绿地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开放公园、游园30个以上,随道路主体施工进度,新建道路(绿道)绿化50条(段)以上,改造提升公园游园30个以上,着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宜业宜游的绿都郑州。

三、工作任务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

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迎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网〔2023〕8号),按照各区政府(管委会)逐项达标的要求,在全面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为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奠定坚实基础。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遥感报告及迎检资料完善整理工作。

2024年5月31日前,做好迎接复查的资料准备、路线打造、模拟验收等各项准备工作。

牵头单位:郑州市迎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二)规划编制工作

依据《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完成《郑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郑州市绿道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年)》《郑州市公园体系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

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规划编制。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城市增绿扩绿工程

1.新建绿地任务

年度新建绿地3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郑东新区完成新建绿地35万平方米,郑州航空港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完成新建绿地25万平方米,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各完成新建绿地20万平方米,二七区完成新建绿地12万平方米,巩义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登封市、中牟县各完成新建绿地16万平方米,上街区完成新建绿地2万平方米。

2024年3月10日前,绿化工程进场施工。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建绿地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综合性公园建设

年度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公园10个,其中: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各1个,登封市、巩义市、新密市、荥阳市各1个。

2024年3月10日前,进场施工。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园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3.市级公园建设

以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区域绿化恢复为契机,探索立交桥下绿地应用新模式,完成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区域绿化恢复和景观提升一期工程。

在充分做好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兰博尔老厂区绿地建设。

高标准推进世纪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基本完成公园建设。

持续推进第二动物园、第二植物园选址、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

2024年3月10日前,项目进场施工。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区域绿化恢复和景观提升一期工程,基本完成世纪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兰博尔老厂区绿地建设进场施工,持续推进第二动物园、第二植物园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4.微公园、游园建设

年度新建5000平方米以下微公园、游园21个,其中: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二七区各2个,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各1个,巩义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登封市、新密市各1个。

2024年3月10日前,绿化工程进场施工。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微公园、游园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5.新建道路(绿道)绿化工程

完成新建道路(绿道)绿化50条(段)以上,其中:郑州高新区完成垂柳路北延等2条(段)绿道建设、红杉路等8条(段)道路绿化,巩义市完成S312绿道建设、嵩山路等10条(段)道路绿化,惠济区完成红松路等12条(段)、郑东新区完成七里河南路等3条(段)、郑州航空港区完成双鹤五街等12条(段)、新郑市完成创业路等2条(段)、荥阳市完成牡丹路等6条(段)、登封市完成际遇路1条(段)道路绿化。

2024年3月10日前,进场施工。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道路绿化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6.屋顶绿化

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新密市各完成新建屋顶绿化2000平方米。

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屋顶绿化选址和方案设计。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屋顶绿化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绿地功能提升工程

1.区级公园游园提升工程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各完成2个以上公园游园提升工程。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公园游园整治提升方案设计工作。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园游园整治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道路(绿道)绿化提升工程

完成12条道路(绿道)绿化提升工程。其中:市园林局完成花园路、中原西路2条(段)绿道提升工程,郑州高新区完成池南路绿道提升工程,郑州经开区完成第三大街绿道提升工程,中原区、郑东新区、中牟县、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各完成1条(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巩义市完成2条(段)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相关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区县(市)人民政府

(五)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公园建设,加强公园、绿地等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新建或改建儿童友好公园1个,在已建成的公园、游园内增加免费儿童游乐设施5处;市园林局所属各单位在公园、游园内增加免费儿童游乐设施不少于5处。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六)“无废公园”创建工作

持续推进“无废公园”创建工作,从公园管理的角度着手,推进公园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限度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努力为市民创建整洁舒适、绿色健康的休闲环境。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园林局各创建“无废公园”2个。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七)绿地开放共享工作

持续做好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对公园绿地生态承载力、空间承载力、设施承载力进行评估,逐步增加开放共享草坪及林下空间。对符合绿地开放共享条件的草坪及林下空间要做到应开尽开,数量不少于公园绿地总量(公园总数)的30%,为市民提供更多的绿色生态空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亲绿、享绿需求。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八)城市美化彩化工程

1.常态化氛围营造工作

在做好常态化花卉氛围营造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做好重点道路、重点公园(游园)、广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的花卉摆放和微景观打造工作,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打造景观道路不少于2条,保持花卉景观全年不断,确保城市景观效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市花月季推广工程

在全市道路、公园(游园)、生态廊道等绿地,单位(小区)的公共区域通过栽植月季(蔷薇)的方式,增加市花月季的应用数量。各单位新栽植月季数量不少于5万株,各打造1个“市花公园(游园)”、2条“市花道路”、3个“市花单位小区”。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九)绿地精细化管理提升工作

1.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工作

以“月季花杯”建设管理竞赛活动和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月度评比考核为抓手,以**最差公园游园、绿化道路、生态廊道(铁路沿线)、出入市口评比为载体,通过信用评价等方法,进一步调动责任单位和管养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继续举办系列花展活动,逐步扩大花展的范围和规模,提升花展的影响力和品牌力,进一步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配合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

大力开展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创建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新创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不少于3个。

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培育对象的选取工作,持续开展提升创建指导工作。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验收工作。

牵头单位:市园林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林绿化是城市**有生命的基础设施,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是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生态措施,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同发展,使园林事业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各级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加大资金保障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强化政府在规划控制、土地协调、财政投入等方面的作用,多措并举,探索建立“主体多元+市场主导”的投融资机制,拓宽专项债使用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保证建设及管理养护资金及时拨付,探索共建共享、协同高效的园林绿化建管体系。

(三)狠抓督导落实

通过月调度、季评比的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及早着手、强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建设,圆满完成年度园林绿化各项建设任务。


附件:1.各区、各开发区2024年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

2.各县(市)2024年园林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
附件1

附件2

来源于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园林局官网


文章分类: 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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